四川一曹氏鸭脖店消费低于8元收2元燃气费?总店称无法干涉,律师:建议将成本计入价格
来源 | 潇湘晨报
记者 | 朱天翔 武华康
近日,有网友爆料称曹氏鸭脖四川一门店张贴告示:低于 8 元,加收 2 元燃气费,该告示引发网友广泛热议。
4 日,潇湘晨报记者数次尝试联系该门店,均未获有效回复,据媒体报道,该门店工作人员称 " 顾客买太少会亏本,燃气费都不够。" 记者随后致电曹氏鸭脖总部,总部客服表示," 门店如何经营,总部这边无法干涉。"

▲涉事店铺告示 图 / 网络截图
另据荔枝新闻,记者从曹氏鸭脖总部了解到,对于门店的菜品售价,总部不会做强制管控,由门店根据当地物价自行定价。工作人员表示,卤味制作确实比较耗费燃气,生意好的门店一个月 10 万营业额,将产生 3000 至 5000 元的燃气费。对于门店加收燃气费的情况,他们将上报公司。
该门店 " 低于 8 元,加收 2 元燃气费 " 的行为是否合规?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咨询知名律师、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。付建认为加盟商在店门口已经公示了 " 不满 8 元加收 2 元燃气费 ",消费者在知晓的情况下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购买,此举并没有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。

▲曹氏鸭脖部分菜品 图 / 网络截图
付建同时表示,该门店虽然对加收燃气费进行了明示,但燃气费属于餐饮成本的一部分,门店额外征收燃气费,二次收取能源消耗费用,属于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价格法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,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如果因为消费过低导致成本高于收益,在价格上如何调整才能合理合法?付建律师同时给该门店建议:可以重新调整价格体系,核算好成本,把成本计入商品价格,配合一些营销活动、更好的服务措施来吸引消费者。
据曹氏鸭脖官号显示,公司成立于 2003 年,以辣味出圈,目前全国超 2000 家门店,此前有门店因碗底印有侮辱性语言引发消费者不满。